财政部通报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,再次强调对债务要终身追责。两点解读:
一、“宽信用”传导的主体动力继续受到压制。“宽货币”往“宽信用”传导的关键在财政发力。但在“勤俭持国”的理念下,财政对赤字、欠债非常谨慎。以GDP为KPI的政治锦标赛下,地方政府以负债驱动资产扩张,从而带动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。明面上的赤字和负债受到限制,就绕道政府相关机构形成隐性债务。
在需要财政大发力的当下,加大对违规融资的追责,可能会进一步弱化地方政府发力的意愿。只要思想不滑坡,办法总比困难多;反之则反。
二、谨防惩罚性违约。处罚违规融资的地方官员,那违规跟政府信用绑定的这些债怎么办?
杀鸡儆猴,这猴除了有类似问题的地方政府,可能还有参与的金融机构。博主一直说,目前所谓的政府债务问题,不是偿债能力的问题(虽然财政收入严重下滑,但能力也不是问题。关于这个可参考《政府要降杠杆了?》),甚至也不是偿债意愿的问题,本质在政府内部的管理。那在内部惩处违规融资的过程中,参与的金融机构的相关资产风险也在抬升。
下面两段话大家要细品:
金融监管和风险处置中的道德风险问题依然突出,市场纪律、破产威慑和惩戒机制尚未真正建立,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以社会稳定为由倒逼中央政府、中央银行承担高昂救助成本的问题未根本扭转。(易纲《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》)
金融机构在地方债乱象中,很大程度上扮演着“共谋”或“从犯”的角色……地方政府不规范举债的各类形式、各个环节,几乎都有不同类型金融机构参与,其包装操作之复杂,远超出基层财政部门的工作水平。(2018年财政系统“青尺”回应央行研究局局长徐忠《当前形势下财政政策大有可为》)
政府相关债券,偿债从来不是能力问题,而是战略选择。具体可参见《政府欠钱为什么要还?》,有兴趣可以看看城投篇的直播回放,也可以关注下本周末即将开播的政体篇专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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