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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地产泡沫和地方隐性债务,被认为是中国经济发展中的灰犀牛。所以继“三条红线”限制房地产融资后,传闻交易所要“三种颜色”限制城投融资了。按照流传的版本,“红色区域”的市级以及县级只能借新还旧交易所债券;“黄色区域”市级可以偿还其他类型债务但县级只能偿还交易所债券,“绿色区域”则不限制。
市场开始各种猜测和计算:各监管是不是都要收紧城投融资了?每个颜色都有哪些区域,都有哪些城投公司?一旦传闻属实并严格落实,会不会引发部分区域城投公司系统性违约风险?于博主而言,市场大概率是多虑了。
一、各监管“区域禁发”没有必要。金融机构本来就是“晴天放伞、雨天收伞”。经济财政实力弱、政府债务负担重,尤其有违约案底的区域,城投新发债本就很困难,监管没必要再“雪上加霜”。直白点说,列入红灯的区域,即使使劲鼓励发,也不见得有机构愿意买,在这个时候,不让“发不出来债的企业”发债,补这一刀有什么必要?
二、各监管“区域禁发”没有可能。机构风控可以“区域禁投”,但监管却不能“区域禁发”。
“区域禁发”明显是政治不正确的做法。如果情况属实且严格落实,很可能会进一步恶化融资业已收紧区域的信用生态,很容易产生“处置风险”下的风险。
“区域禁发”不符合监管着力营造的“卖者尽责,买者自负”的金融生态。用巴菲特的话说,即使是垃圾,只要资料完备、只要信息披露充分,详细展示了我就是个垃圾,还有人愿意收,监管有什么理由不让发呢?如果以行政命令式的方式不让发,监管就会给允许发债的企业背书,无形中让“刚兑”预期回归。
权力对应责任。让这个发,不让那个发的“权力“,往往需要伴随“保安全”的责任。一旦让发的债不能兑付了,谁负责?不让发债,一旦引发相关主体违约甚至区域风险了,谁负责?所以,如果这个政策属实并严格落实,那么能发出来的债安全度显著提升,不让发区域的存量债券兑付,保障程度也会提升。结果是什么?必然是“城投信仰”加固。
“三个颜色”的区域债务监管大概率是真的。但这是中央政府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举措。也就是说,财政部将全国区域按照债务风险划分成不同的颜色,按照不同的思路来化解地方债务,确实符合政策的发展趋势。但这是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以及城投公司的约束,是在“融资需求”方面的管理。而“区域禁发”则是在“信用可得性”方面的政策,两者不是一回事。简单点说,“让不让发”是财政体系的管理权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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