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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体评级看违约概率,债项评级看违约回收率。回收率怎么算?如果有完善的违约债券交易市场,就可以以违约第二天的交易价为基础计算回收率。如果没有呢?
 
那就看企业的清算价值。假设企业破产清算,计算资产对相应债权的保障程度,可大致估算出回收率。目前可行的做法是以企业资产负债表的资产端为基础,将各项资产按照不同变现率折算成偿债来源。然后再根据《破产法》里规定的偿付顺序计算剩余资产对相应债权的保障程度。这种方法理论上合理,但实践中却面临很大的挑战。
 
首先,资产端计算偿债来源不靠谱。第一,资产负债表真实性没法保证。看着账上有两三百亿的现金,偿债的时候很有可能就不翼而飞了。实践表明,资产那是说没就没的。第二,资产负债表是时点数,今天违约了,拿2018年底的报表做资产变现测算?殊不知,在过去的大半年里,资产该转移的已经转移,该损毁的也都毁损了。
 
其次,《破产法》的偿付顺序在现实中并不会教条式执行。《破产法》规定,破产清偿第一顺位是破产清算管理人的工资(这是很多企业违约之后没法走入破产清算的重要原因,因为资产损毁过于严重,没有钱去付这笔清算管理费,清算管理人都不愿意干活);第二顺位是员工相应的福利保障及国家相应的税款(《破产法》规定,即使违约处置的资产,相应的税也不能赖掉);第三顺位是债权人(债权人也分三六九等,先是有抵押的债权人,有优先条款保障的债权人,最后才是一般无担保债的债权人);最后,作为对企业资产拥有剩余索取权的股东(鉴于破产清算立案的前提是“资不抵债”,所以一般违约企业不大可能还有“剩余资产”供索取)。
 
以上是法律规定,实际操作呢?
 
讲个上市公司违约的案例来展示下逻辑吧。该公司发了一期债,由当地四家上市公司提供了担保。本来经营得好好的,违约的触发点是董事长莫名其妙失联了。民企老板一出事,市场就慌了,各家金融机构八仙过海各显神通,去各地查封企业的资产。这种一窝蜂式的行为,严重影响了企业经营,再考虑到涉及的担保企业也是上市公司,无序的资产保全也会直接冲击当地的金融生态。为了维持企业经营平稳和区域金融稳定,国家层面成立了债委会,由信达公司牵头,把银行召集起来聊一聊共克时艰。有抵押物的机构,已经申请资产保全的债权人自然是不愿意的。当年有人做过测算,如果进入破产清算,这家企业的回收率是在20%左右。债委会成立后,就开始各种协商博弈,最终达成的协议如下:职工福利100%保;政府的税款能免的都免;保障企业持续经营,上下游供应商的经营性债权全额保留;金融性债权人按30%的比例清偿……
 
违约债券处置就是损失分担的过程。谁分担得多,谁分担得少?学者研究表明,法院“配合政府做好企业破产的维稳工作”被认为是破产案件审理中“应当坚持的原则”。所以,你懂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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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莉

苏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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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方金诚首席债券分析师。个人微信公号:评级的艺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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